证券代码:603300证券简称:华铁应急公告编号:临2023-05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2022年度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仁泰“)及其股东张建洲、王小磊、王景朝、林萍、张双刚、武汉仁启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玲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受让以上股东持有的湖北仁泰49%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在本次交易中,被收购方对湖北仁泰2021年-2023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其中承诺湖北仁泰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691万元,如不足,则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任。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建洲、王小磊、王景朝、林萍、张双刚、武汉仁启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玲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332A004668 号,湖北仁泰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889.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31.92万元,业绩未达到2022年度承诺业绩。
二、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湖北仁泰2022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情况,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关条款的约定,被收购方应于当年会计师出具关于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
3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5月12日前)向公司补偿合计1718.16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款补偿金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份占比(万元)(万元)1张建洲8.25%2268.75289.28
2王小磊8.12%2233.00284.72
3王景朝7.30%2007.50255.97
4林萍7.25%1993.75254.22
5张双刚7.01%1927.75245.80
6武汉仁启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7%1806.75230.37
7黄玲4.50%1237.50157.79
合计49.00%13475.001718.16
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当期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期末实现净利润)×2当期各股东承担的补偿金额=当期补偿金额×(支付该股东股权转让款金额÷股权转让款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已足额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1718.16万元,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