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6-00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黄玉琦、黄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与黄玉琦、黄璜已签订的原《股份转让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新增黄玉琦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质押给得邦照明作为履约担保的约定。
为实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履约担保,经沟通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黄玉琦签署《股份质押协议》,黄玉琦承诺将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补偿及赔偿义务,并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质押给得邦照明,以担保前述补偿及赔偿义务的履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意见,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期编制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