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简称:旭升集团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提议召开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年度税前薪酬。
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