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简称:旭升集团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862085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0.9214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55708556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股份4506338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51202218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靖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罗亚华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85248165 99.8361 781273 0.1332 179074 0.0307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 (%)A 股 585118665 99.8140 941089 0.1605 148758 0.0255
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85039965 99.8006 1008168 0.1719 160379 0.0275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84898625 99.7765 1150113 0.1961 159774 0.0274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85042165 99.8010 1002973 0.1710 163374 0.0280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85249681 99.8364 779773 0.1330 179058 0.0306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85052965 99.8028 972952 0.1659 182595 0.0313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81101042 99.1287 4936112 0.8420 171358 0.0293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81106626 99.1296 4932512 0.8414 169374 0.029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2《公司2025年
227394101487
度利润分配预95.42493.95050.6246
15948958案》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
226510081603
薪酬及2026年95.09454.23210.6734
289416879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购买226510021633
95.10374.21030.6860董责险的议案》5094973746《关于<公司未228677971790
95.97493.27340.7517
来三年(2026-261073582028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5、6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鹏先生、吴尤嘉女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