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公司”)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
有关规定,对旭升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833.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66.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6月20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
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895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9166.0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907.14
使用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4022.43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00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581.6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60818.17
注:以上截至2025年6月末募集资金投入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0818.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60818.17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581.67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募集资金累尚未使用募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资金金额计使用金额集资金金额投入比例
1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126000.0044761.0281238.9835.52%
2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64000.0017577.0946422.9127.46%
3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色制造项目33166.071583.3131582.764.77%
4补充流动资金56000.0056008.15-8.15100.01%
总计279166.07119929.57159236.5042.96%
注:
1、以上截至2025年6月末募集资金投入数据未经审计;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
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使用期限内,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用管理账户开展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及管理,且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述相关法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旭升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