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证券简称:华懋科技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77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1639153.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4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3290601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885443股后
的股份296174752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8136601.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8136601.4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2984821.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1121423.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5.2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136601.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4%。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8136601.4462846905.6060432575.33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444078.53242011993.88198459981.16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1891639153.18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151416082.37
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39305351.1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151416082.37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 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63.27%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1、分红频次
结合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
2、分红上限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稳步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