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证券简称:华懋科技公告编号:2025-116
债券代码:113677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
持计划暨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初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3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懋盛(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懋盛”)持有公司股份65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张初全持有懋盛98.29%股权。
张初全与懋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了《华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初全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直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83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计划通过懋盛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间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612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上述减持合计不超过509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披露了《华懋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初全先生于2025年12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直接减持公司股份24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通过懋盛于2025年12月8
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间接减持公司股份16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二
者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6.23%变动至5.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刻度。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初全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资金筹划安排,张初全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同时张初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懋盛(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次减持结束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2025年12月13日-2026年12月
12日)不再以任何形式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情形,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张初全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3934900股
持股比例4.23%
协议转让取得:135692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65700股
股东名称懋盛(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张初全的一致行动人
2持股数量6599600股
持股比例2.0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6599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关系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形成原因懋盛为张初全
张初全139349004.23%控制的企业
第一组懋盛(厦门)企业管理懋盛为张初全
65996002.00%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合计205345006.2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股东名称张初全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1月14日减持数量24475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8日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2447500股量
减持价格区间43.02~43.02元/股减持总金额10529145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74%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06%当前持股数量11487400股
3当前持股比例3.49%
股东名称懋盛(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1月14日减持数量16123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8日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1612300股量
减持价格区间43.02~43.02元/股减持总金额69361146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49%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49%当前持股数量4987300股
当前持股比例1.51%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原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资金筹划安排,张初全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4(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