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7证券简称:扬州金泉公告编号:2026-044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499110.37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791837.37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987116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484660元。2026年中期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1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中期分红授权范围内,同意本次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股东会授权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