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应流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133.64万元。截至2025年9月25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5-5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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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至2026年4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序拟使用募集累计使用募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后实际可使用号资金投资额集资金入比例募集资金金额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
155000.0055000.0018381.3133.42%
目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
2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50000.0050000.007390.5314.78%
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45000.0043133.6443133.64100.00%
银行贷款
合计150000.00148133.6468905.48-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本期延期后项目计划达到预序号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日期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2026年6月2027年6月
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
22026年11月2027年11月
件智能化升级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审慎规划资金使用。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土建、厂房主体建设已基本建设完成,部分生产线正在陆续建设中。基于对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的审慎评估,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及投产后的运行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6月及202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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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实施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持续跟踪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实时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持续跟踪并及时化解影响项目推进的各类因素,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募投项目规范、高效、稳步实施。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人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3核查意见(以下无正文)
4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明康徐晟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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