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o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