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典新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就西典新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资金金额
1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24394.4621859.14
1拟投入募集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资金金额建项目
2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38515.5438515.54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91.846591.84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89501.8486966.5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2(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
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典新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议案拟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西典新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树亮张鹏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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