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典新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西典新能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二十二条- 一-市公司口购专日账户中的股份。小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2,356,68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拟实行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057,128.00元(含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59,999,50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356,68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7,642,82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3,057,128.00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及其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7,642,820x0.40)-159,999,500=0.39元/股。
以2026年5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41.00元/股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41.00-0.39+0)÷(1+0)=40.61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41.00-0.40+0)-(1+0)=40.60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一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l-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l40.60-40.61-40.60=0.02%,小于1%。
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沈树亮
张鹏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0年5月1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