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2证券简称:西典新能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典新能”或“公司”)于2025年
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亿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 SHENG JIAN HUA、PAN SHU XIN 夫妇控制的企业苏州西顿家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西顿”)全额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情况概述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SHENG JIAN HUA、PAN SHUXIN 夫妇、苏州新典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新典志明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公司109080000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67.50%,超过5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苏州西顿系 SHENG JIAN HUA、PAN SHU XIN 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SHENGJIAN HUA、PAN SHU XIN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预计上升至
68.27%,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上述规定,苏州西顿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可免于发出要约。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
1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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