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九月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会议资料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 14:0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
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时应向股东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会议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本次会议由见证律师和两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监票人共同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十、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8 日 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 999 号 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倪张根
出席会议人员:
1、2026 年 9 月 1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布会议开始;
(三)议案说明并审议:
1、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记名投票表决(由股东、律师等组成的表决统计小组进行统计);
(六)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2025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09 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2025 年上市公 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司(含 A、B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房地产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8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完结(天健(特殊普通合伙)作会计师事务
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华仪电气、 所(特殊普通度、2019 年度年报审东海证券、 合伙)需在 5%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投资者 天健会计师 2024 年 3 月 6 日 的范围内与
涉嫌财务造假,在后事务所(特 华仪电气承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殊普通合伙 担连带责任,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天健已按期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履行判决)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0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60 人次、纪律处分 25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项目 何 时 成 何时开始 何 时 开 近三年签署或复为本公司
组成 姓名 执业资质 为 注 册 从事上市 始 在 本 核上市公司审计提供审计
员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报告情况服务
项目 近三年签署百隆
合伙 唐彬彬 注册会计师 2013 年 2010 年 2013 年 2022 年 东方、明新旭腾等
人 上市公司审计报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告项目近三年签署或复质量
核光峰科技、炬申
控制 魏标文 注册会计师 2003 年 2001 年 2012 年股份等上市公司复核审计报告人近三年签署百隆本期
东方、明新旭腾等
签字 唐彬彬 注册会计师 2013 年 2010 年 2013 年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报会计告师
张淑娴 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2019 年 2022 年 2025 年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进行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22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9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2026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