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证券简称:福鞍股份公告编号:2023-08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下
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轶妍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鞍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