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1-15 查看全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1月)

1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3

第三章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3

第四章委员会的职权.............................................4

第五章委员会的议事规则...........................................4

第六章其他.................................................5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四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

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三章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七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

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十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上

述第七至第九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3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章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的未来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方案;

(二)审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报告;

(三)审议公司的市场定位和行业吸引力分析报告;

(四)审议公司的市场、开发、融投资、人力资源等特定战略分析报告;

(五)审议公司的战略实施计划和战略调整计划;

(六)审议公司的重大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审议公司的重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计划以及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八)审议公司在重大项目投资中与合作方谈判的情况报告;

(九)审议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十)审议控股子公司的战略规划;

(十一)审议控股子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上市等重大事项;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委员会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

4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采用签署表决方式。

第十六条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七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并且该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