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核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
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拟聘任钱波女士和朱国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该候选人的资料。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阅
被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聘任钱波女士和朱国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黎瑛、罗金明、韩旭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