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6证券简称:诚邦股份公告编号:2025-06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日下午14时0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存诚邦”)向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东莞银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申请的银行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1年,保证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本次由公司和芯存诚邦少数股东文雨共同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芯存诚邦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该笔授信由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春华、其全资子公司佛山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珠海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前述四主体合称“深圳朗华”)提供保证担保,应深圳朗华要求,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本次申请银行借款授信事项向深圳朗华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因芯存诚邦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而且此前文雨已单方面为芯存诚邦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借款授信,而向深圳朗华提供过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本次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文雨等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芯存诚邦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芯存诚邦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的反担保事项尚本次会议议案2《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议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开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对上述授权作出如下补充:
在预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反担保(含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等。授权期限和预计担保的发生期限范围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预计担保的补充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以及公司治理等需要,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原章程修改后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第一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
条经营范围是:环境治理工程、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
土壤修复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地质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灾害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目: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园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
林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地质灾害治理服
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务;固体废物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
程、公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工;城市绿化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
程、照明工程的施工、养护及城乡市容管理;花卉种植;树木种植
运营管理,城乡规划设计,旅经营;建筑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游信息咨询,旅游项目开发,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服务(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含旅行社),文化创意策划,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元器件花木的种植、销售,园林机械、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技术服务、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报关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
三十九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条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任召集人。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召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拟发布的会议通知、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