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
员3人实到委员3人会议由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委员举手表决,一致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事项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拟任总经理李启明先生、拟任副总经理赵夕女士和黄加峰先生、
拟任财务总监曾启富先生、拟任董事会秘书于颖女士的学历、工作经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未发现该等候选人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予以聘任。
(以下无正文)1(本页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召集人:王华
委员:夏同水
委员:李启明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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