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证券简称:水发燃气公告编号:2025-01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
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反担保金额:3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银行融资担保的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为支持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控股)及其关联方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1—下简称上海资管)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1.5%/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1: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696874389D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8日法定代表人刘志国
注册资本600069.652081万人民币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
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垃圾(固废污泥)处理处置及生物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投资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物流管理;以自有资
金对医养项目、水利发电项目投资运营;旅游开发;农业种植技术开发和
技术转让;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涉水产品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16119834.27(未经审计)总负债:12528911.57
净资产:3590922.70
关联方2: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572866846T成立日期2011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刘志国
—2—注册资本386209.324044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水资源调配、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
经营范围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工程以及与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
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3717387.32(未经审计)总负债:2426356.50
净资产:1291030.81
关联方3: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7MA3EXMTD6A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朱先磊注册资本65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565432.50(未经审计)总负债:359927.96
净资产:205504.54
关联方4: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35653W成立日期2020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庄建
注册资本686209.324万元人民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申港大道33号金融大厦主楼住所
301室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30日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8510247.58(未经审计)总负债:5698009.96
净资产:2812237.63
—3—三、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拟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的以上担保提供保证担保作为反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范围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
为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担保事项中,本公司需向债权人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支出、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担保方为本公司实现本反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公司每年将按照业务签署担保协议的时间,向担保方支付担保金额1‰~1.5%/年的担保费。
—4—2.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向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主张承担担保责任,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可直接向本公司索赔。本公司承诺,在收到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关于已为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支付其为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
3.反担保期间为自反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水发集团、水发
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履行完毕担保责任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融
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事宜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1.5%/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效解决了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支持了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5—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956.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95%。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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