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18公司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水发燃气 603318 派思股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于颖李丽
电话0531-887981410531-88798141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
电子信箱 dmbgs@energas.cn dmbgs@energas.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调整前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4156367531.774219515694.004219515694.00-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1435268466.301487920579.801487920579.80-3.54股东的净资产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本报告期
调整后调整前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189372873.241284439467.601209898092.09-7.40
利润总额-4307927.64118242792.78109211447.83-10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61056969.5051597152.2243956020.26-218.3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14254285.9244149894.1544149894.15-132.29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92227656.8018828581.0216505098.03389.83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
%-4.282.982.69
减少7.26个百分
收益率()点基本每股收益(元-0.130.110.10-218.18/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28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限
股东性持股比持股质押、标记或冻结股东名称售条件的
质例(%)数量的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国有法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24.351117689350质押98113184人国有法
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457552633375526333无0人境内非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3.11142733640冻结14273364人国有法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091814180无0人境外法
Energas Ltd. 1.21 5544876 0 冻结 5544876人境内自
王亚军1.1552837000无0然人境内自
马骏伟0.9543800000无0然人境内自
王九生0.7634865930无0然人境内自
金益鸣0.6329000950无0然人境内自
遇文芳0.5023114000无0然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水发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
2.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冰与 Energas
Ltd.的股东 XieJing 是兄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与Energas Ltd.有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无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新控股股东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山东省国资委(未变)
变更日期2025-03-25http://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新增一致行动人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2024]-059号,2024年12月20日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