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739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739.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82.9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56.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于2024年4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4)1100007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056.09
项目投入 B1 27336.93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B2 138.94
项目投入 C1 9377.52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C2 194.33
1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6714.45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D2=B2+C2 333.2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0674.9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674.91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于2024年4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衡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及“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美湖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增加“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楠竹园路53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衡东支行、2025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额湖南美湖智造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募集资
19050340292001357092279.22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衡东支行金专户湖南美湖智造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
81116010132007042041170.30
份有限公司司衡阳分行金专户湖南美湖智造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
3683801001001473756587.24
份有限公司司衡阳分行金专户湖南美湖智造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64683600001391-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衡东支行
美湖科技(长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募集资
19050340292001535663154.16
有限公司限公司衡东支行金专户
美湖科技(长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
3683801001001632536428.23
有限公司司衡阳分行金专户
美湖科技(长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
81116010123007622541055.76
有限公司司长沙分行金专户
合计20674.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有关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
21500.008630.2840.14
能制造项目
合计21500.008630.2840.1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3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有效。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授权期内进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0.00万元,本年度历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序本期收产品名称签约方购买金额实际使用期限是否如期号益金额归还兴业银行股2024年07月27日(7
1七天通知存款6000.0048.50是份有限公司天到期自动滚存)保本浮动收益中信证券股2024年07月15日至
27000.0056.12是
型收益凭证份有限公司2025年01月14日保本型固定收国金证券股2024年7月25日至
33000.0031.20是
益凭证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21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无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无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的8000万元投资预算变更至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本次变更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变更前拟投资金额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21500.0029500.00
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16100.008100.00
合计37600.0037600.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1100105号),认为“美湖股份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
5附件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7739.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77.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714.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项目是否已累计投入项目达可行截至期末变更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本年度截至期末金额与承到预定是否达性是调整后投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承诺投资项目目(含承诺投资承诺投入投入金累计投入诺投入金可使用到预计否发资总额(%)(4)现的效益
部分变总额金额(1)额金额(2)额的差额状态日效益生重
=(2)/(1)
更)(3)=期大变
(2)-(1)化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2027年不适用21500.0029500.0029500.005407.1619427.00-10073.0065.85%-2504.02否否子泵智能制造项目1月不适用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2028年不适用16100.008100.008100.003236.583236.58-4863.4239.96%(尚未完不适用否目4月成建设)不适用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2027年无法单独不适用6139.006139.006139.00733.78733.78-5405.2211.95%(未承否目4月核算效益诺效益)
7不适用
无法单独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4000.0013317.0913317.09-13317.09-100.00%—(未承否核算效益诺效益)
合计—57739.0057056.0957056.099377.5236714.45-20341.64——-2504.02——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建设,并新增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且受项目产品交付周期及市场推广进度等因素的影响,相关产品尚处于推广中,为使建设周期更加适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基于审慎性考虑,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月延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至2027年1月。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新增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且受项目产品交付周期及市场推广进度等因素的影响,相关产品尚处于推广中。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效益,安全合理地运用资金,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基于审慎性考虑,拟对电机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4月延期至2028年4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美湖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增加“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楠竹园路53号”作为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8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56.09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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