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9证券简称:美湖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9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26147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1.410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仲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全体独立董事列席了会议。
2、总经理秦谯、副总经理佘笑梅、谭小平、黄金辉、王斌、蔡皓、魏彪,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国荣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60358 99.2364 542040 0.7464 12380 0.0172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2061058 99.2374 541340 0.7454 12380 0.0172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62858 99.2399 538540 0.7416 13380 0.0185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60858 99.2371 538540 0.7416 15380 0.0213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59258 99.2349 540140 0.7438 15380 0.0213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60858 99.2371 538540 0.7416 15380 0.0213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83558 99.2684 514840 0.7090 16380 0.0226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84558 99.2698 514840 0.7090 15380 0.02122.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81758 99.2659 517640 0.7128 15380 0.0213
2.09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84558 99.2698 514840 0.7090 15380 0.0212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A 股 72060858 99.2371 538540 0.7416 15380 0.0213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60858 99.2371 539240 0.7426 14680 0.0203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61558 99.2381 538540 0.7416 14680 0.0203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84558 99.2698 514840 0.7090 15380 0.0212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61558 99.2381 538540 0.7416 14680 0.0203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130558 99.3331 469540 0.6466 14680 0.0203
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131178 99.3340 466920 0.6430 16680 0.023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53758 99.2274 541340 0.7454 19680 0.027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比例比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1 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 14858950 96.4029 542040 3.5166 12380 0.0805
的议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11485965096.40755413403.5121123800.0804
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1486145096.41925385403.4939133800.0869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485945096.40625385403.4939153800.0999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2.041485785096.39585401403.5043153800.0999
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1485945096.40625385403.4939153800.0999
2.06限售期1488215096.55355148403.3402163800.1063
2.07上市地点1488315096.55995148403.3402153800.099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
2.081488035096.54185176403.3583153800.0999
利润的安排
2.0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1488315096.55995148403.3402153800.099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
2.101485945096.40625385403.4939153800.0999
期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
31485945096.40625392403.4985146800.0953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4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4860150 96.4107 538540 3.4939 14680 0.0954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51488315096.55995148403.3402153800.0999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6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1486015096.41075385403.4939146800.0954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7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1492915096.85844695403.0463146800.0953
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8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1492977096.86244669203.0293166800.1083年—2028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9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1485235096.36015413403.5121196800.1278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柴玲、王念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