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0证券简称:迪贝电气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云霞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60360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685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丁家丰、副总经理赖家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6018594 99.9796 6300 0.0073 11200 0.0131
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543502 95.6361 9600 1.6892 15200 2.67473、议案名称: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542502 95.4601 9600 1.6892 16200 2.8507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6008494 99.9679 9600 0.0111 18000 0.0210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6008494 99.9679 9200 0.0106 18400 0.0215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6017794 99.9787 6300 0.0073 12000 0.0140
7、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6001194 99.9594 5900 0.0068 29000 0.0338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6000194 99.9582 5900 0.0068 30000 0.035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确认2025年
2度董事和高级管理54350295.636196001.6892152002.6747
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
3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4250295.460196001.6892162002.8507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5务所及确定审计费54070295.143492001.6188184003.2378
用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
7(2026-2028年)53340293.858859001.0381290005.1031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2025年
853240293.682959001.0381300005.2790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2、议案3关联股东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吴建荣和吴储正回避表决。3、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月江、罗西方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