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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7-26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603321股票简称:梅轮电梯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七月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钱雪林钱雪根钱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叶刚章勇坚濮德意

________________陆文才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虹肖佳伟倪建芳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田建华傅钤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目录

释义....................................................1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20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4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6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26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26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7

第五节相关中介机构声明..........................................28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9

发行人律师声明..............................................30

审计机构声明...............................................31

验资机构声明...............................................32

第六节备查文件..............................................33

一、备查文件...............................................33

二、查询地点...............................................33

三、查询时间.............................................33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本次发行指票

《公司章程》指《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指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董事会指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指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浙商证券、保荐人(主承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1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延长授权本次发行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1)2025年6月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66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2)2025年6月17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于2025年6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3)2025年7月1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5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7月18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5名发行对象发

出了《缴款通知书》。截至2025年7月22日17:00时止,各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30001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7月22日17:00时止,主承销商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37999994.54元。

2025年7月23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2570399.94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5年7月

23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

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30001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7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发行价格5.6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7999994.5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96711.54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33303283.00元,其中新增注册股本人民币42049469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91253814.00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696711.54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承销及保荐费2570399.94元,审计及验资费1509433.96元,律师费500000.00元,其他费用116877.64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3公司将尽快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2049469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2月12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7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为

304359900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已经实施完毕,根据相关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5.66元/股,4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99.12%。该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37999994.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696711.5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303283.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23800万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

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原获配情况根据权益分派调整情况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认购金额获配股数认购金额限售期

(股)(元)(股)(元)深圳市共同基金管

1理有限公司——共307167818000033.08318021618000022.566个月

同成长基金东海基金管理有限

211945396999998.5412367496999999.346个月

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

3273037515999997.50282685515999999.306个月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417064849999996.2417667849999997.446个月

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5750853243999997.52777385143999996.666个月

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613651877999995.8214134277999996.826个月

公司

7陈吴星255972614999994.36265017614999996.166个月

8林金涛11945396999998.5412367496999999.346个月

5原获配情况根据权益分派调整情况

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认购金额获配股数认购金额限售期

(股)(元)(股)(元)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1945396999998.5412367496999999.346个月

——至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101109215064999999.001148409864999994.686个月

公司

11于振寰11945396999998.5412367496999999.346个月

济南国泰高新建设12投资合伙企业(有限11945396999998.5412367496999999.346个月合伙)

锦绣中和(天津)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1311945396999998.5412367496999999.346个月

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处厚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1417064849999996.2417667849999997.446个月

处厚拙巧抱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处厚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1517064849999996.2417667849999997.446个月

处厚远航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40614334237999997.2442049469237999994.54-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二)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5 年 2 月 11 日(T-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T 日)申购报价前,在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止2025年1月27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的17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1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28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合计103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邀请其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5年2月14日9:00-12:00,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5份申购报价单。

经核查,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外,其余 21 名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前述25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合法有效,且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其中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医疗科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一档申购金额不符合《认购邀请书》

中认购金额不得低于700万元的相关要求,该档申购金额500万元无效。

投资者申购报价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申购价格认购金额保证金是否有认购对象号(元/股)(万元)(万元)效报价

7序申购价格认购金额保证金是否有

认购对象号(元/股)(万元)(万元)效报价绍兴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5.711000.00100.00是

合伙)

5.823500.00

2王荣荣5.813500.00100.00是

5.803500.00

5.821000.00

3李剑霞5.811000.00100.00是

5.801000.00

5.821200.00

4裘传建5.811200.00100.00是

5.801200.00

5.814000.00

5陈小林5.804000.00100.00是

5.794000.00

5.813000.00

6余金方5.803000.00100.00是

5.793000.00

5.821000.00

7余丽君5.811000.00100.00是

5.801000.00

6.101500.00

8陈吴星6.091500.00100.00是

6.081500.00

9蔡懿锐5.801000.00100.00是

10于振寰6.18700.00100.00是

6.26700.00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6.0680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6.061000.00

12100.00是

成长基金5.86200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5.861000.00100.00是

13

医疗科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6500.00否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6.06700.00

14100.00是

共同基金5.86800.00

8序申购价格认购金额保证金是否有

认购对象号(元/股)(万元)(万元)效报价

6.11700.00

15林金涛100.00是

5.711000.00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6.36700.00100.00是

合伙)

1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96700.00-是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

186.801000.00100.00是

厚拙巧抱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96.11700.00100.00是

司—至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

206.801000.00100.00是

厚远航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201200.00

2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是

5.981600.00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31000.00100.00是

6.47800.00

2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62100.00-是

6.156500.0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62700.00

24100.00是

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72800.00

6.59700.00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52700.00-是

6.034400.0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25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5.86元/股。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7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为

304359900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已经实施完毕,根据相关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5.66元/股。

9(四)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1、竞价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0614334股,获配总金额为237999997.24元,最终确定15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2025年2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的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9215064999999.0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0853243999997.52

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307167818000033.08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3037515999997.50

5陈吴星255972614999994.36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64849999996.24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拙巧抱

717064849999996.24

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远航专

817064849999996.24

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651877999995.82

10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945396999998.54

11林金涛11945396999998.54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

1211945396999998.54

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于振寰11945396999998.54

14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945396999998.54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

1511945396999998.54

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40614334237999997.24

2、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10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7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为

304359900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已经实施完毕,根据相关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5.66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42049469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人民币237999994.54元。最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

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3、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8409864999994.68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7385143999996.66

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318021618000022.56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82685515999999.30

5陈吴星265017614999996.16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67849999997.44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拙巧抱朴

717667849999997.4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远航专项

817667849999997.44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34277999996.82

10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367496999999.34

11林金涛12367496999999.34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

1212367496999999.34

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于振寰12367496999999.34

14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67496999999.34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

1512367496999999.34

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42049469237999994.54

11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1484098限售期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7773851

12限售期6个月

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注册地址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桦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4282348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获配数量(股)3180216限售期6个月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注册地址

大厦 A 座 506 号法定代表人唐泳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2826855限售期6个月

5、陈吴星

姓名陈吴星国籍中国住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街道瓜渚风情小区3幢301室身份证号码330523197712271811

13获配数量(股)2650176

限售期6个月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法定代表人林传辉注册资本7621087664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766784限售期6个月

7、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拙巧抱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4层法定代表人于文学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81483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766784限售期6个月

8、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远航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14公司名称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4层法定代表人于文学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81483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766784限售期6个月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1413427限售期6个月

10、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2562113E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

15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236749限售期6个月

11、林金涛

姓名林金涛国籍中国住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29号4幢一单元604室身份证号码231026197901234218

获配数量(股)1236749限售期6个月

12、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创意路 199 号 B 幢 5 楼-028(东区)法定代表人黄洁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JUYEE8Y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236749限售期6个月

13、于振寰

姓名于振寰国籍中国住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43号内1号小楼

16身份证号码 13010519500811212X

获配数量(股)1236749限售期6个月

14、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25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罗斯)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D7038R72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1236749限售期6个月

15、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一层 C3 区(TG 第 155注册地址

号)法定代表人张敬庭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5MNKH0W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经营范围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236749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核查情况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

17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至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处厚拙巧抱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

远航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

18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认购,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陈吴星、林金涛、于振寰、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五)认购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序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与风险承受能号力是否匹配

1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3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19产品风险等级

序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与风险承受能号力是否匹配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7 陈吴星 普通投资者 C5 是

8 林金涛 普通投资者 C4 是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瑞

9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11 于振寰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2 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C5 是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

13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拙巧抱朴

14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远航专项

15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核查,上述15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0(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保荐代表人:黄杰、王可

项目组成员:何海彬、罗锦、周杨、杨晓迪

办公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电话:0571-87003331

传真:0571-8790373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赵琰、姚远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2008

(三)审计机构

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鲁光

经办会计师:郑鲁光、孟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一910单元

电话:010-53396165

21传真:010-53396165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胡永波、涂彦伟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

办公地址:

厦17-18楼

电话:0571-85023865

传真:0571-81110966

22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期末持股总持股比例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数(股)(%)(股)

1 钱雪林 A 股流通股 110722000 36.07 -

2 钱雪根 A 股流通股 80178000 26.12 -

3 余丽妹 A 股流通股 11050000 3.60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4 A 股流通股 2640100 0.86 -

账户

5 陈峰 A 股流通股 1520000 0.50 -

6 杨来定 A 股流通股 1470000 0.48 -

7 曾锦环 A 股流通股 1260600 0.41 -

8 叶巍 A 股流通股 1113800 0.36 -

9 王长玲 A 股流通股 983900 0.32 -

10 王坚宏 A 股流通股 973600 0.32 -

合计21191200069.04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期末持股总数持股比例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股)

1 钱雪林 A 股流通股 110722000 31.72 -

2 钱雪根 A 股流通股 80178000 22.97 -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1484098 3.29 -

4 余丽妹 A 股流通股 11050000 3.17 -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股限售股 7773851 2.23 7773851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

6 A 股限售股 3180216 0.91 3180216

公司——共同成长基金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7 A 股限售股 2826855 0.81 2826855

238 陈吴星 A 股限售股 2650176 0.76 265017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

9 A 股流通股 2640100 0.76 -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售股 1706484 0.49 1706484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

10 限公司——处厚拙巧抱朴 A 股限售股 1706484 0.49 170648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

10 限公司——处厚远航专项 2 A 股限售股 1706484 0.49 170648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23762474868.0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204946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占股份总数比例

(股)(%)(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44850001.464653446913.33

无限售条件股份30251500098.5430251500086.67

合计307000000100.00349049469100.00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与改善,财务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4(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符合我国先进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的国家战略,是公司开拓西南、华南、东盟等市场的重要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增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公司主业,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业务规模将得以扩大,盈利能力有望逐步提升。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25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

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5号)和发行人履行

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6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7第五节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28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何海彬

保荐代表人:

黄杰王可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程景东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9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琰姚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章靖忠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0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鲁光孟鹏

审计机构负责人:

郑鲁光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1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涂彦伟

审计机构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2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

查报告;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关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5号);

7、经上交所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

电话:0575-85660555

传真:0575-85660555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33(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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