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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14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5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章勇坚).......................12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陆文才).......................18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濮德意).......................24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

议案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4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7

议案五: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8

议案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0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44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45

议案九: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46

议案十: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47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会会议资料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梅轮电梯”)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大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的

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参会人员权利。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

应于会议签到时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2025-015)。

六、大会的计票程序。会议现场推举监事或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与

参会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会议期间要求。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

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三、主持:董事长钱雪林先生

四、记录: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主要议程:

(一)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规则,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其他列席会议人员;

(二)议程二: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听取《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议程三: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负责人答疑;

(四)议程四: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议程五: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议程六:统计表决结果,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议程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八)议程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议程九:与会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记录上签字;

(十)议程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予以审议。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攻坚之年。在全球经济复苏动能分化、中国市场深度调整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正经历结构性变革,推动着房地产市场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公司敏锐把握城市更新加速、老旧小区改造深入以及绿色建筑标准升级带来的新机遇,在行业深度调整期主动优化业务结构,以技术创新驱动服务升级,持续巩固在智慧楼宇交通解决方案领域的竞争优势。

面对复杂多变的行业环境和白热化的竞争格局,公司始终秉持“短平快”原则,全力提升效率并严控产品质量。在品牌战略上,积极推进梅轮与施塔德双品牌的深度融合,确保对外销售既具备一致性,又能灵活应对市场需求,保持选择性。针对省、市、区不同区域的市场特点,灵活调整地方销售政策,真正做到因地制宜。

在技术革新与管理优化方面,公司不断加大投入。持续优化信息系统,全力推进核心技术研发,积极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引入电梯物联网技术,推动产品要求不断细化与升级。与此同时,公司广纳具有丰富经验和创新思维的优秀人才,深入改革内部管理体制,通过精益生产和成本优化控制,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销售战略方面,从原本聚焦的战略客户及公建项目,拓展至更为细分的领域,包括更新改造市场、家用梯市场以及加装梯市场等。同时公司对外加强合作,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广西梅

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西梅轮生产基地基本建成,2024年已成功中标广西南宁地铁2号线的维保项目。

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指导下,精准把握发展新方位,主动顺应市场变革趋势,通过多元化战略举措全面优化运营体系、加速项目落地进程,着力培育战略

7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性增长极以夯实长远竞争优势。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1172.93万元,同比减少15.03%,利润总

额15965.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44.64万元,同比增加64.26%。

(二)公司资产构成及费用变化情况

1、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应收账款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回款政策,加大催收力度,责任到人,与个人绩效相挂钩,有效保证了应收账款的及时回笼,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具体数据及与2023年的同期数据比较见下表: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比率(%)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37.5041.06-3.56

预付款项占总资产比重0.160.27-0.11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12.8012.620.18

存货占总资产比重6.396.85-0.46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17.8315.622.21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重1.845.47-3.63

短期借款占总负债比重0.661.90-1.24

2、费用及税收变化

2024年,公司管理、销售、财务三项费用具体数据及与2023年的同期数据比

较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增减比率项目2024年2023年(%)

销售费用100973798.99109096738.56-7.45%

管理费用50330207.3856498797.07-10.92%

财务费用-19516453.15-27387717.19不适用

3、公司现金净流量构成

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的净现金流为134308161.94元、投资净现金流为-

158222653.66元、筹资净现金流为-78162270.73元。具体数据及与2023年

的同期数据比较见下表:

8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4年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308161.9420155000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222653.6685398168.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162270.73-33231560.61

二、会计师意见本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

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行使自身的权利,在尽职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召集、提案、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都亲自出席董事会,没有出现缺席会议的现象。同时,还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成员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做出了有效决议。

2、董事会加强与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信息畅通,

提高董事会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力度。同时,依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指导管理层优化部门和岗位设置,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的工作责任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在现有各项内部制度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扩大内控体系的覆盖面,细化风险控制点,不断推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0447931.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9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为304359900股,

以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6087198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5.28%。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五、2025年度主要经营发展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5年,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

产业发展背景,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层及全体员工以追求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指引公司发展方向。

(一)公司管理:进一步落实做好 KPI 指标考核,加强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公司的管理更上一层楼。

(二)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将董事会的职能定

位、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有效保障投资者利益,使公司发展更健康、更和谐、更快速。

各位股东,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监事会的积极督促下,管理团队的不懈努力下,使得公司管理进步,效益稳定,资产状况优良,员工队伍稳定,股东权益得到很好保障。在这里,我代表董事会向股东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向经营班子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表示最诚挚的感谢!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与大家一道,沿着企业改革发展之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勤勉尽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立足于稳中求进,着眼于进中求好,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砥砺奋进,不断提升决策效率和水平,增强风险意识,提升发展质量,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战略落地,积极贯彻股东大会决议,维护股东利益,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10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1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章勇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章勇坚,男,1972年6月出生,浙江绍兴柯桥人,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绍兴越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浙江通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绍兴市柯桥区工商联常委,绍兴市柯桥区会计学会外资分会会长。曾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

12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出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具体会议组织情况及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的议案

2024/4/7审议通过

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4/15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5/31的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8/12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4/8/291.审议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4/10/17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2024年4月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7日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2024年9月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27日2.《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2024年11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审议通过月11日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2024年1月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经营课题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

29日

3、议案审议情况

召开会议前,我主动向董秘了解并获取需要在会议上作出决议事项的情况和资料,联系各部门人员(包括公司管理层、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和视频会议访谈,为在会议上的表决作好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学习调研及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并与公司一道,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积极深入公司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在审计委员会履职中,我联系财务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财务与审计内控制度等执行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投资理财等情况进行关注,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 e互动答复、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协助公司沟通中小股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2024年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

5、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1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要求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并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符合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有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履行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程序,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4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暂代行

15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财务负责人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任职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调整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对本次非独立董事拟调

整的原因及推荐程序进行了详细了解,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本人对公司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高管人员考核指标适用、绩效执行符合现行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亦充分反映了高管个人工作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管薪酬事项。

2024年度,公司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598.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0700万股的1.9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田建华、傅钤)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6%。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十)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16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地促进担保标的业务延续性和融资安排的平稳过渡,以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保持了自身独立性,忠实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5年,本人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章勇坚

2025年5月14日

17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陆文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陆文才,男,1962年11月出生,浙江绍兴柯桥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2002年3月至今,任浙江中才轻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绍兴中

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浙江中奔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根据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出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8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具体会议组织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的议案

2024/4/7审议通过

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4/15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5/31的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8/12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4/8/291.审议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4/10/17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2024/3/111.关于提名樊瑞满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4/8/81.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3、议案审议情况

召开会议前,我主动向董秘了解并获取需要在会议上作出决议事项的情况和资料,联系各部门人员(包括公司管理层、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和视频会议访谈,为在会议上的表决作好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学习调研及考察情况

19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并通过公司发送的公司资讯月报、监管政策解

读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治理、调研交流、公司舆情,以及资本市场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投资理财等情况进行关注,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 e互动答复、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协助公司沟通中小股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2024年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

5、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均取得本人的事前认可,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均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均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了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并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符合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有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履行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程序,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原财务总监范玉杰先生、樊瑞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暂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决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调整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对本次非独立董事拟调

整的原因及推荐程序进行了详细了解,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

2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力进行了审查,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本人对公司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高管人员考核指标适用、绩效执行符合现行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亦充分反映了高管个人工作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管薪酬事项。

2024年度,公司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598.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0700万股的1.9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田建华、傅钤)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6%。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十)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已相应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2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综上所述,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进行了表决,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了监督,并作出了明确的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保持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积极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加大实地考察力度,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陆文才

2025年5月14日

2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濮德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濮德意,男,1964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柯桥人,中共党员。1986年8月-

1990年3月,任绍兴县教育系统丝织一厂副厂长;1990年3月-1993年3月,任

绍兴县三绸厂供销科长;1993年3月-1999年5月,任绍兴县联兴织造厂副总经理;1999年5月至今任浙江中意针绣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浙江高

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根据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出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

2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具体会议组织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2024/3/111.关于提名樊瑞满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4/8/81.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年4月的议案》审议通过

7日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2024年9月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27日2.《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2024年11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审议通过月11日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议案审议情况

召开会议前,我主动向董秘了解并获取需要在会议上作出决议事项的情况和资料,联系各部门人员(包括公司管理层、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和视频会议访谈,为在会议上的表决作好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学习调研及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实地走访公司,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事项等专题汇报。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后续

25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培训等;并通过公司发送的公司资讯月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治理、调研交流、公司舆情,以及资本市场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多次与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交流学习,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 e互动答复、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协助公司沟通中小股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2024年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

5、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履行有关审核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涉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6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半年度报告及一、三季度报告的主要数据。

本人认为,公司有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与自身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涵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履行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程序,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暂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财务负责人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任职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调整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对本次非独立董事拟调

27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整的原因及推荐程序进行了详细了解,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高管薪酬,对照公司现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认真核查了考核指标适用及具体执行情况,认为绩效核定标准清晰,考核结果充分反映了高管的工作实际,薪酬发放亦按照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024年度,公司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598.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0700万股的1.9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田建华、傅钤)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6%。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十)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了解相关担保安排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本人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所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此外,本人还核查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职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全年度未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8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使表决权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此深表感谢。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

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发挥专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濮德意

2025年5月14日

29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以下由本人代表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将

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2024年度董事会所召开的所有会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计划及决策,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十分关注和重视控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会议召开时表决监事会议名称出席通过决议间情况回避情况情况

1.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4/4全体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全体

事会第五

/19出席议案通过次

7.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4/4全体全体

事会第六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6出席通过次

30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2.逐项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第四届监2.10决议有效期

2024/6全体全体

事会第七3.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7出席通过次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4/8全体全体

事会第八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7出席通过次

第四届监

2024/9全体全体

事会第九1.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出席通过次

1.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第四届监

2024/1全体议案全体

事会第十

0/10出席2.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通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4/1全体全体

事会第十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0/28出席通过

一次

全体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全体

第四届监2024/1出席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通过

3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会第十1/22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二次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5年度,监事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二是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三是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

决议和遵守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督。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防范企业风险,防止公司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并掌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

32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三是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作。对此,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强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4日

3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71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年同期增2022年减(%)

营业收入811729339.18955293330.99-15.031016245503.94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134446356.2881847787.2564.2646610666.68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54806990.6068135372.96-19.5626808261.3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134308161.94201550008.33-33.36188783679.27额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1230397510.661194082751.553.041140664853.40产

总资产2044615568.772106910604.77-2.961978868970.97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系施塔德老厂房处置收益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

少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2022年

3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2766.67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2766.670.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80.22-18.180.09

股收益(元/股)

增加3.79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17.024.14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减少1.43个

4.415.842.38

均净资产收益率(%)百分点

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增加,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上期本期期期末期末末金额数占数占较上期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总资上期期末数总资情况说明期末变产的产的动比例比例比例

(%)

(%)(%)交易性金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券商理财产品

51552007.392.52-100.00

融资产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6+9银行承兑汇应收款项

1323907.150.06362597.500.02265.12票方式尚未背书支付较上期末增

融资加所致

预付款项3171595.040.165790958.090.27-45.23主要系本期预付采购款减少所致其他流动主要系本期项目所预付的业务费

12021988.570.5928063857.681.33-57.16

资产下降所致

长期应收主要系施塔德部分新厂区出租,

4593170.110.228455984.830.40-45.68

款本期收回部分租金所致主要系瑞丰银行2024年12月31其他权益

16570441.200.8111206953.450.5347.86日收盘价调整本公司对瑞丰银行

工具投资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所致投资性房

79111071.213.8725464816.431.21210.67主要系公司增加厂房出租所致

地产主要系梅轮电梯智能制造研发中

在建工程37654823.071.84115187281.515.47-67.31心项目部分转固、施塔德试验塔转固所致其他非流主要系本期较上期预付设备款增

7528797.400.371813325.310.09315.19

动资产加所致主要系本期归还上期末银行借款

短期借款13595000.000.6640036972.221.90-66.04所致主要系房屋出租收到的预收款所

预收款项1971599.300.10369655.300.02433.36致主要系报告期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其他应付

48578677.112.37108431094.335.15-55.20区管理委员会暂收款抵作第三方

款国有企业应付施塔德的厂房转让

35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款项所致主要系施塔德老厂房处置对应的

递延收益8306821.850.4117214175.340.82-51.74递延收益一次性确认损益所致

库存股47715935.772.33-100.00主要系报告期股份回购所致主要系瑞丰银行2024年12月31其他综合

6935268.480.342248580.250.11208.43日收盘价调整本公司对瑞丰银行

收益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所致少数股东主要系报告期少数股东增加注册

29267416.731.433059934.290.15

权益856.47资本金所致

三、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11729339.18955293330.99-15.03%

营业成本578721395.94695010108.43-16.73%

销售费用100973798.99109096738.56-7.45%

管理费用50330207.3856498797.07-10.92%

财务费用-19516453.15-27387717.19不适用

研发费用33676334.2039572378.13-14.90%

四、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308161.94201550008.33-33.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222653.6685398168.67-285.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162270.73-33231560.61不适用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379957.98-210816.69不适用

影现金响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1696804.47253505799.70-140.1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48738859.12850435663.59-11.9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比2023年减少,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比2023年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构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本期投资收回金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比2023年增加,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主要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减少所致。

36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7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0447931.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307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为304359900股,以

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6087198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5.28%。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议案五: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8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39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友好沟通,立信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1.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0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8.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7亿元。

2023年度中审众环为20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61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7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开始在中审开始为本公注册会计师项目姓名市公司审计众环执业时司提供审计执业时间时间间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胡永波2010年2010年2019年2025年签字注册会计涂彦伟2023年2020年2023年2025年师质量控制复核马世新2003年2015年2021年2025年合伙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胡永波,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涂彦伟,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4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姓名:马世新,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行业主管部

门的各类处罚,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本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

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2025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6055-8.33内(万控)审元计)收费金额1010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双方协商,公

司拟不再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42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

式、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予以确认,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认真审查,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更换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4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以及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2、高级管理人员及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4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本企业自身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为执行标准领取在职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4日

45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投资、交易的决策效率,以及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拟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46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将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金额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并分配授信额度的使用。

提请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47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授权即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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