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证券简称:梅轮电梯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
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友好沟通,立信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1.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7亿元。
2023年度中审众环为20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61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7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开始从事上市开始在中审众项目姓名提供审计服务业时间公司审计时间环执业时间时间项目合伙人胡永波2010年2010年2019年2025年签字注册会计师涂彦伟2023年2020年2023年2025年质量控制复核合马世新2003年2015年2021年2025年
伙人(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胡永波,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涂彦伟,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马世新,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类处罚,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本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
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2025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6055-8.33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101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不
再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评
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予以确认,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认真审查,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更换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