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格)
本人杨格自2025年8月4日开始担任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认真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杨格,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副所长;2013年3月至2014年11月于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任职副所长;2014年12月至2023年
8月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任职所长;2023年9月至
2025年12月于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所长,2025年
12月至今于振兴(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所长。现担任北
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微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粤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 01058.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中天嘉诚(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广州中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2025年履职情况(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
参加各次董事会,出席股东会。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独立董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事姓名应参加董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事会次数杨格62400否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次数2
本人对公司2025年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共4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1次会议,对公司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履行了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1次会议,就公司向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等事项进行审查,指导董事会做好决策的充分论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为公司平稳、健康、合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
司变更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了本人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所有
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和内容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题会议及现场办公调研,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并通过现场沟通、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
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公司定期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在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能认真为本人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使本人以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更有效地进行决策,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无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任期内,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豁免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本人认真审查了任期内公司2025年度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审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综合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任期内,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六)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有效使用。
(八)股权激励情况任期内,公司在2025年度持续推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工作。本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与长效运营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向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充分的沟通,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格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