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
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
2022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己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2.经审核,《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耐了2023年1月12日【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杨丛l丛兰2023年1月12日【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雷新勇宣夔一-2023年1月12日【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渊2023年1月12日【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建华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