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证券简称:盛剑科技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00万元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00万元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1400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83.2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即2025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5年11月1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沪银最保字第7312012500011号】(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电子”)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在2025年11月13日至2028年11月13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
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无需另行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提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效率,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
司、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及 SHENGJIANTECHNOLOGY PTE. LTD.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对上海盛剑微预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 25 日以及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全资孙公司(请注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盛剑微100%股权法定代表人章学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7B3LHB1H成立时间2021年8月27日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舜工路38号24幢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
经营范围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5769.335380.89
负债总额4114.593991.06资产净额1654.751389.83
营业收入3845.282872.85
净利润-981.83-1380.0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11月13日至2028年11月13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1000.00万元人民币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上海盛剑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担保,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部分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
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余额分别为
140000.00万元(即2025年度担保预计总额)、23619.36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26%、14.05%。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