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或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袁鸿昌,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中欧 EMBA,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2001年至今就职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世联总经理、华东区
域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负责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目前担任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会议2次。会议出席及表决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亲自委托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缺席列席股东董事会出席出席次未亲自参投票表决情况姓名次数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加会议对参加的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袁鸿昌6600否2投同意票(除回避表决外)
1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
真听取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并在年度股东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担任职务并开展相应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参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会前与董事会秘书沟通了解拟审议事项安排及资料准备情况,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作及战略推进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年度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自有资金运用及公司章程修订等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重要事项,本人均提前审阅并分析相关资料。在会议审议及表决过程中,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评估,除依法回避外,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者弃权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围绕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相关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查阅内部控制相关文件,关注内控体系运行效果。年报审计期间,本人针对审计安排、实施进度及重点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推进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年报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必要支持与保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沟通经营情况,重视并采纳独立董事意见,形成了顺畅的工作机制,为本人独立、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正常履职的情形。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关注上证 e互动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与公司的答复,了
2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七)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外,本人多次现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等重要事项,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交流,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并得到采纳,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日。现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董事长就公司技术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企业文化建设等事项进行交流,探讨行业形势及未来发展方向;与管理层沟通定期报告编制进展,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确保报告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实地考察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现场,详细听取关于建设规划、资金投入进度及关键时间节点的汇报,了解竣工验收的相关计划与安排;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沟通员工结构、人才培养计划及激励机制,就人才梯队建设、员工激励政策制定、绩效管理以及员工流动与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讨论;与内控部负责人会谈,掌握现行内控体系的适用范围、重点环节及运行情况,讨论内控管理的完善方向和提升措施;与财务总监研讨公司财务情况,了解现金流模式,就财务管理与经营计划进行深入沟通和展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听取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督促公司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备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事项。
相关人员具备其所担任职务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查讨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薪酬政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经了解与评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市场环境,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并与公司业绩表现及股东回报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薪酬管理机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围绕公司经营发展与战略方向开展履职工作,在关注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司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为公司优化经营决策、提升发展质量提供支持。
4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立足公司发展实际,关注发展战略、业务拓展及规范
运作等方面,持续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提升履职专业性,助力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完善业务规划,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
独立董事:袁鸿昌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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