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证券简称:福蓉科技公告编号:2026-06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在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年审服务协议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重新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6年7月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2026-2028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
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白灯满,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招通,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白灯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招通
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白灯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招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招标选聘定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112万元(含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确定,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基本持平。若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增减或业务复杂程度发生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上年度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年审服务协议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重新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6年7月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
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