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8证券简称:依顿电子公告编号:临2026-03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5日,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核查,上述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对证券市场、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自行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具体方案、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除前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