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公司及孙望平先生与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事项已于2024年1月31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
规性确认,该事项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截至目前,本公司作为上海雅仕投
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在上海雅仕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上海雅仕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回函签署页)
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E
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人及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国际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项已于2024年1月31日获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该事项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截至目前,本人作为上海雅仕投资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人不存在在上海雅仕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上海雅仕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回函签署页)
孙望平(签字):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