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证券简称:天洋新材公告编号:2023-00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02月03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内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文编号: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99847765股,新增99847765.00元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432673649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32673649.00元。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分别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 号,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847765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6245918.2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020 号《验资报告》。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049 号《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011489.95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00000.00元(含税),合计58611489.95元(含税)。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的光伏封装胶膜募投项目分别由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昆山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及南通天洋光伏进行增资,并将增资所需募集资金分别汇入前述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增资金额计入实收资本金额计入资本公积金额
1昆山天洋光伏34805774.103400000.00805774.10
2南通天洋光伏312096095.79250000000.0062096095.79
3海安天洋新材料299086640.16250000000.0049086640.16
注:上述计入实收资本金额、计入资本公积金额指增资金额中分别计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金额。
以上增资后,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及海安天洋新材料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