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证券简称:天洋新材公告编号:2023-05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
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或公司,曾用名“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1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97954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23元/股,过户股份共计19795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7%。
(五)2021年7月16日,公司进行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股
转增股本0.4股,转增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2771364股。
(六)2022年6月2日,公司进行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股转
增股本0.4股转增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3879910股。
(七)2022年7月6日,公司发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可解锁1939955股)。
(八)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分配账户利润的议案》,2023年1月30日~2月3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股票1940000股(因需100股一交易,故做了取整处理)。此次
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票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股票为1939910股。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3年7月1日到期。根据《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202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7.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的营业收入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493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25999815.07元,对比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699056294.51元,增长103.99%,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增长率不低于117.5%的要求,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则所有持有人相应批次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取消所有持有人相应批次的权益份额并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未解锁的1939910股股份将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未解锁的1939910
股股份将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具体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存续期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则、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质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
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处置办
法如下:
可能出现的情形处置办法
(1)持有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
《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济损失;并收回持有人届时持有的全部
(2)持有人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份额,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
(3)持有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
劳动纪律、失职或渎职等行为而导致的职格的原则确定。
务变更、或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4)持有人辞职的;
(5)其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负面异动情况。
(1)持有人退休且公司不再返聘的;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
(2)持有人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满后既不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并收回持有人届时持有的未解
的工作;锁份额,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
(3)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身故的;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
(4)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价格的原则确定。
(5)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的职务变更、或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的;
(7)双方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8)其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非负面异动情况。
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收回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
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4、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6、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
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7、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若存在未分配权益份额,则出售未分配
权益份额(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
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