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
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审核意见
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匹配公司战略升级需求,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天洋新材拟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变更为“创新研究院建设项目”。公司本次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策和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签署:
陈来鹏(签字):
殷庭兰(签字):
毛曲波(签字):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