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盛业武先生为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盛业武先生为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阅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等资料,认为本次被聘任人员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验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相关任职条件。
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盛业武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授权盛业武先生在李广胜先生不能履职期间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的事项。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庆传汪昌云辜明安
二○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