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610Z00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610Z0032号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尚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尚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尚纬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尚纬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尚纬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尚纬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此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610Z0032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冯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左上朋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夷雨薇
2026年4月13日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99号《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 5.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836.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00万元。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1600.00
减:发行费用1077.8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522.15
加:累计利息收入1488.46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33836.5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213.87
加:其他注39.83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注:其他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2025年9月,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募集
资金账户剩余资金107.31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
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本公司及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为零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的项目为: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
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0522.15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836.57万元,差异主要原因为: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土地面积减小。公司通过精心规划和合理布局,有效优化了项目用地配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前期预计投入金额得以减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共计产生了1488.46万元的收益。
2024年10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106.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9月,公司对全部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募集
资金账户剩余资金107.31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1月26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的注释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