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
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5]610Z0047 号)。本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尚纬股份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李广胜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1号),指出实控人李广胜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尚纬股份应当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实控人尽快归还被占用资金。前述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消除2024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具体措施
1、督促实际控制人归还被占用资金
2024年12月11日,独立董事向尚纬股份管理层发出《督促函》,督促尚纬
股份强化内控制度设计、执行与监督、积极追讨李广胜占用资金款;尚纬股份已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占用资金的追回工作,并向李广胜发出《督促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承诺,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明确具体执行方式、时间节点,并严格执行,消除对尚纬股份的不良影响。
2、强化内控制度设计、执行与监督
进一步梳理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内控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完善相关业务规章制度,规范流程管理,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3、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不断增强自我规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防止公司再次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4、实际控制人归还被占用资金
2025年4月24日,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与李广胜签署《代偿协议》,由
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代为偿还前述资金占用款。尚纬股份已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代为偿还的资金占用款5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