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610Z000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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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告61391FAx010-6039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容诚专字[2026]610Z0008号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尚纬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尚纬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尚纬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尚纬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尚纬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尚纬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610Z0008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炬 (项目合伙人)
左上朋
夷雨薇
2026年3月16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99号《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5.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36.1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7.31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项日33,836.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00万元。
项目 金额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600.00
减:发行费用 1,077.8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0,522.15
加:累计利息收入 1,488.46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3,836.5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213.87
加:其他 39.83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注:其他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2025年9月,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107.31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
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为零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836.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
2022年5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尚往股份有限公司量事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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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本经验验合格,经续有数一年。This ceriicnie ts valid for nother year afier thisrenewnl.
证长编号:Mo.0fCrtm 1101003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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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1期:I7alr cf ls.c 2021 4 ,0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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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书编号:Nit.ofCertfcat2 110100320482
AmhorizodlofCP四川管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债日期:DurofMenmince 2020 年04 月27
年度检验登记AnnualRcne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份险合路、级续有效一年。Thiscerificnte is valid Eor anothcryear aferthisrc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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