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就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已将本事项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我们审阅,
我们认真审阅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
对于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已将本事项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我们审阅,
我们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公司产品
销售等企业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事项,交易事项市场化程度高,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对于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
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黄睐先生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王锦武
芮奕平顾德斌王锦武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