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杰克科技证券代码:60333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年11月目录
一、释义..................................................2
二、声明..................................................3
三、基本假设................................................4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5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7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8一、释义
1.公司、杰克科技:指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023年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量的本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4.激励对象: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员工及技术骨干。
5.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6.授予价格:指激励对象获授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8.限售期:指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9.解除限售期:指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10.解除限售条件:指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1.《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2.《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3.《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4.《公司章程》:指《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7.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8.元:指人民币元。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杰克科技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相关事项对杰克科技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杰克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
事项所必备的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四、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7、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同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同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杰克科技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
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
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8441903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0006956股,即以
46441207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
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8309259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9511956股,即以46358063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4年11月11日实施完毕。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7974159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4384634股,即以
4553569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
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0.62元/股-0.50元/股-0.30元/股-0.50元/股=9.3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3)资金来源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鲁红
联系电话:021-52583137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邮编:200052(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鲁红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