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7证券简称:杰克科技公告编号:2025-073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28071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3.308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谢云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阮积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谢云娇女士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1456510 96.5894 11281924 3.3899 68700 0.0207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1489310 96.5992 11302124 3.3959 15700 0.0049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1477810 96.5958 11302124 3.3959 27200 0.0083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21512510 96.6062 11281724 3.3898 12900 0.0040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1492110 96.6001 11307824 3.3977 7200 0.0022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1492110 96.6001 11307824 3.3977 7200 0.0022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1492110 96.6001 11307824 3.3977 7200 0.0022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21492110 96.6001 11307824 3.3977 7200 0.0022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1492110 96.6001 11307824 3.3977 7200 0.0022
3、议案名称:《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31765488 99.6870 1034546 0.3108 7100 0.002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1《关于取消3444223775.21311128192424.6368687000.1501监事会、变更经营范
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第2.01项至2.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上述第
2.03至2.08项议案、第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静、蒋许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