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力”)的独立董
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担保事项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市场销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调整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有助于解决客户融资需求,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建中王宝庆瞿丹鸣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