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证券简称:浙江鼎力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本次担保是否在前期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是否有反预计额度内次担保金额)担保上海鼎策融资
50000万元64377.02万元是否
租赁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58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5.7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策”)的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12月24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100BY25001609),为上海鼎策向宁波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71XY251216T00028601),为上海鼎策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22.60亿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总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鼎策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许树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DFH38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楼西南注册地区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49028.75190682.4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90048.77135113.95
资产净额58979.9855568.52
营业收入9033.7615166.58
净利润3411.464532.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本次合同担保范围还包括公司前次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100KB21B59H90)项下债务人上海鼎策所有未清偿的债务。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
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雇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厂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海鼎策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促进公司高空作业平台产品销售,增强客户粘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鼎策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管理稳健,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为25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1%,担保余额为
64750.51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5%;其中公
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2%,担保余额为64377.02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