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申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天津商学院制冷技术研究所总工程师,天津商学院制冷工程系副主任,天津商学院工学院院长,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制冷系教师,国际制冷学会冷藏专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制冷学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冷冻冷藏学会秘书长,中国制冷学会副监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5次董事会,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
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情况董事本年应参亲自以通讯是否连续两次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会姓名加董事会出席方式参未亲自参加会席次数次数的次数次数次数加次数议申江55300否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及报告期内召开会本人出席会议次本人任职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次数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1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2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以视频录播加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全程参与交流互动,就投资者关心的相关问题给出了专业、详实的建议,并认真记录中小投资者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公司定期举行的互动交流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高度重视,有效搭建了公司与资本市场沟通的桥梁。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能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并与本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就本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以下重大事项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对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规范运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未发生资金被占用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汇报,约谈相关人员,详细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举行专项沟通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重点等内容深入交流,全程监督年度审计工作的有序推进。
本人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法人治理等核心情况,针对投资项目、投资理财等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专项梳理与汇报,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客观,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5年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披露内容完整、准确。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工作规范、专业,满足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需求;该所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对公司业务流程、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较为熟悉。因此,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本人认为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申江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