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001
免責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票發行人現金股息公告發行人名稱上海龍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9611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不適用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不適用
公告標題(更新)建議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公告日期2026年5月8日公告狀態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股息匯率、股息派發日及代扣所得稅信息相關資料已更新股息信息股息類型末期股息性質普通股息財政年末2025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報告期末2025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10 股 5RMB股東批准日期2026年5月8日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
派息金額及公司預設派發貨幣 每10 股 5.7133 HKD
匯率 1 RMB : 1.1427HKD除淨日2026年5月19日
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16:30文件之最後時限2026年5月20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由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記錄日期2026年5月27日股息派發日2026年6月18日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
17樓1712-1716號舖
灣仔香港
第 1 頁 共 2 頁 v 1.1.1EF001代扣所得稅信息
宣派末期股息所適用之代扣所得稅(包括股東類型及適用的稅率)摘要載列於下表。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高於10%但低於20%稅率的稅收協定的國家(地區)的居民,本公司派發股息時將按相關稅收協定規定的實際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股東類型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如適用)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或
其他與中國簽訂10%稅率的稅收協
定的國家(地區)的居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低於
10%稅率的稅收協定的國家(地區)的居民,本公司將暫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任何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並希望適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有關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 規定的H股個人股東,需在規定時間內向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呈交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
35號中列明的相關資料。經本公
司轉呈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本公司將對多扣繳稅款予以退還。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20%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20%稅
率的稅收協定的國家(地區)居
民、與中國沒有稅收協定的國家(地區)居民或其他情況,本公司將按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對於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號)的規定,本公司須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其股息的企業所得稅。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不適用其他信息其他信息不適用發行人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杜軍紅先生、葛振綱先生、關亞東先生及覃艷玲女士;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沈建新博士、楊川先生及牛双霞博士。
第 2 頁 共 2 頁 v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