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
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2、投资者保护能力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 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H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进度
和工作安排,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议等方式跟进审计工作计划的进程,分别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门会议,重点沟通年度报告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进度及关键审计事项情况,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保证报告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