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1证券简称:龙旗科技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价格:由19.34元/股调整为18.84元/股。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对外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2025年 5月 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龙旗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
5、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关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
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9.34 -0.50 =18.84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19.34 元/股调整为 18.84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